俗话说“无规矩不成方圆”,瑞通公司从成立之初就坚持制度化、规范化的管理,10年来,公司制定了大大小小100多个制度,其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,树立公司的形象,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。
公司制度的订立,遵循四大原则:合法、公平、协商一致和适用原则。瑞通公司每项制度订立均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劳动法》、《劳动合同法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并严格审核制度条款,确保制度的合法性。公司所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制度均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,与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,保障员工利益。每项制度都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定,具有很强的适用性。
公司的制度大致可以分为五类:人事管理、薪酬保险管理、财务管理、员工管理和综合管理,从人员进出、工资发放、保险建立到员工管理、项目运营、公司经营发展规划,制度涵盖了公司正常经营发展涉及到的方方面面。目前,公司管理制度基本健全,管理流程基本成熟,管理能够做到有章可循,有据可考,民主化的同时做到规范化。
公司在2014年和2015年开展了基础管理强化活动,加强对基础管理的监督、检查。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,检查了制度的执行情况、员工工作情况等,并整改了存在的问题。在夯实基础管理的过程中,公司对管理制度进行了梳理,在强调制度的执行力的同时,对不适用的制度提出了修编要求。
2015年10月,公司启动制度修编工作,将对陈旧、不符合新的法律法规和不适用于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制度进行修编、废止,确保公司制度能够跟上公司管理的节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