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12月21日早上6点零3分,我司派遣至国家能源集团置业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的车管员李XX,在其所住小区内突发疾病猝死。事发后,我司领导与用工单位领导高度重视,立即组成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着手解决。用工单位第一时间慰问了去世员工家属,瑞通公司成都业务部也不断跟员工家属沟通事发细节,积极帮助员工申请工伤保险和意外险的赔付。但由于该员工是因病猝死,也并非在上班途中发生事故,不属于工伤保险赔付范畴,也不属于意外事故的情况,故工伤和意外都未申请成功。员工家属自行咨询社保局,确定无法申请工伤和意外赔付以后,提出希望公司支付5万元慰问金的要求。了解到员工家属诉求后,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开会讨论,最后与员工家属协商一致支付4万元慰问金,并在当天下午把慰问金支付到了李XX家属的账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