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7月初,瑞通公司对革什扎吉牛电站业务项目部的26名员工进行了2014-2015年年度考核。根据瑞通公司《员工考核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和要求,有两名员工(颜X、杨XX)考核不及格。9月初,公司向每名员工公布了考核结果,并将考核结果上报业主方。
9月18日,瑞通公司派代表前往吉牛电站业务项目部,向项目部员工宣布了考核结果的运用,并就考核不合格员工的处理与业主方和员工本人进行了沟通,业主方决定退回两名考核不合格员工,两名员工由瑞通公司另行安排。
9月20日,两名退回员工到瑞通公司报到。其中,杨XX由瑞通公司提供了新的工作岗位,并于10月9日到岗。颜X按规定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,公司予以合理的经济补偿。